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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西陸)今年7月1日起,廣州的工傷認定業務將統一由屬地各區人社部門承擔。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行廣州市工傷認定業務屬地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確,廣州市的工傷認定受(辦)理業務統一由各區(縣級市)人社行政部門承擔,並負責協調處理工傷認定案件所涉及的信訪咨詢、投訴處理、行政覆議、行政訴訟和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
  對於跨區的工傷認定案件,受傷害職工已參加廣州工傷保險的,由參保地的區(縣級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受(辦)理。受傷害職工未參加廣州工傷保險,用人單位註冊地在本市的,由用人單位註冊地的區(縣級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受(辦)理;用人單位註冊地不在廣州的,由其生產經營地的區(縣級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受(辦)理。
  如各區(縣級市)人社行政部門之間就工傷認定案件的受理存在分歧的,應報請市人社行政部門協調確定。  (原標題:7月1日起工傷認定由屬地各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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